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
一、院校全称 |
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|
二、院校国标码 |
12861 |
三、校址 |
滨江校区,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; 海宁校区,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青年路999号。 机电一体化技术、电气自动化技术、应用电子技术、智能控制技术、大数据与会计、电子商务、市场营销、跨境电子商务、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专业在海宁校区就读。 其他专业大学一年级在海宁校区就读,大学二、三年级在滨江校区就读。 |
四、层次 |
专科 |
五、办学类型 |
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|
六、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| |
院校 名称 |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|
证书 | 我校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,颁发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。 |
七、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| |
学校成立普通专科招生委员会,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,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,决定招生重大事项。学校成立普通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,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。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,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。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。 | |
八、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| |
一、学校面向14个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,招生计划以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。 二、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,确定调档比例。 | |
九、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| |
无预留计划。 | |
十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| |
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| |
十一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| |
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新生入学后,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。复查不合格者,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 |
十二、录取规则 | |
一、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。 二、学校外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:国际经济与贸易(中外合作办学)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;智能制造装备技术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;物联网应用技术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。 三、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。 四、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(市、自治区)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,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,择优录取。 五、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,按照“分数优先、平行志愿”原则录取,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。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,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。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,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,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;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,予以退档处理。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,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,均予录取。 六、在实行“专业(类)+学校”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,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(类)平行志愿,考生所填报的专业(类)志愿须满足该专业(类)选考科目要求,并执行考生所在省(市)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。进档考生,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,均予录取。 七、在实行“院校专业组”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,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,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,并执行考生所在省(市)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。进档考生按照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原则录取,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,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,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,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,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,予以退档处理。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。 | |
十三、收费标准 | |
学费 标准 |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、数控技术、机电一体化技术、电气自动化技术、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7500元/学年;大数据与会计6900元/学年;电子商务、市场营销、跨境电子商务、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6000元/学年;物联网应用技术(中外合作办学)、智能制造装备技术(中外合作办学)16000元/学年;国际经济与贸易(中外合作办学)14000元/学年;艺术类专业9000元/学年;其他专业6600元/学年。 |
住宿费 标准 | 海宁校区1600元/学年; 滨江校区(四人间1600元/学年、六人间1200元/学年); |
十四、资助政策 |
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(包括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),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、校内无息借款、勤工助学、困难补助、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,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“绿色通道”。 |
十五、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|
学校招生工作实施“阳光工程”,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。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:0571-87773090。 |
十六、网址及联系电话 |
招生网:http://zs.zime.edu.cn 电话:0571-87773018、0571-86888207 |
十七、其他须知 |
学校具有转专业政策,为学生提供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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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丨招生就业处、校友办
转载丨张 敏
责编丨林焱芳
审核丨徐旻鹰